2019浙江宁波鄞州第二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5人】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鄞政发〔2007〕89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鄞州第二医院6号楼裙楼六楼人力资源部(鄞州中心区前河路998号),许老师,0574-55662912 Email:xyhlx1998@163.com
2、报名方式和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个人基本情况说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接受资格审核。如有发表论文、课题或其他荣誉证书等也可提供。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不足3:1的,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公开招聘网站(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二)笔试
除采取考核方式聘用的岗位外,其他岗位若符合同一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大于5:1的,则所有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小于等于5:1的,则简化该岗位招聘程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百分制。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rsj.nbyz.gov.cn)“人事招考”中的“事业招考”栏和鄞州卫生健康网(wjj.nbyz.gov.cn)公布(下同),考生可登陆查询。
(三)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行笔试的岗位,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直接面试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鄞州卫生健康网上公布。
入围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2019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签订就业协议)。放弃签订的,空缺指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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