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研究生教师面试实施方案
我校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院教学、教研、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11〕90号)、《宁德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12〕461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核准2019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8〕281号)文件精神,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13名。为了规范招聘工作,特制定下列招聘面试方案。
一、面试
本次招考仅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
(1)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包括技能考试和答题、片段教学等两个方面内容。
(2)技能考试
学院成立技能考试评委小组,负责技能考试出题和评分。重点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技能考试分为若干测评要素,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技能测试。技能考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技能考试内容一般为操作、制作、动作项目。
①技能考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②技能考试地点:本院2号教学楼和实训楼。
(3)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
学院成立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评委小组,负责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出题和评分。主要采取自我介绍、答题、片段教学等方式。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专业水平等。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分别对被试者进行一种或多种方式的面试,具体程序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确定。答题、片段教学等面试评委根据被试者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评定成绩,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分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
①答题、片段教学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技能考试结束后开始。
②答题、片段教学面试地点:本院2号教学楼。
(4)面试监督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5)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答题、片段教学面试成绩占60%,技能考试成绩占40%。
(6)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面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确定被考核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被考核人选。
人事处采取查阅档案、向应聘人员学校(单位)了解情况等方法,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体检。
二、身体检查
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综合考评结果研究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条件优先聘用:①优先聘用博士研究生;②优先聘用国家重点大学、重点学科毕业生;③同属重点大学的,教师岗位按答题、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到低聘用,答题、片段教学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辅导员岗位进行面试加试。应聘人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或体检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2.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择优聘用。
四、公示招聘结果
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被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执行福建省宁德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
省外引进人才、省外高校毕业符合我省引进人才目录专业的,可按规定申报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省内引进人才、省内高校毕业符合我市引进人才目录专业的,可按规定申报宁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
博士、硕士研究生按《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暂行规定(修订)》(宁职院人〔2012〕22号)有关规定享受住宿等相应待遇。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面试应试者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不迟到、不早退。
(2)应试人不准随身携带考试复习资料和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应自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考试结束离开时领回。
(3)进入备课室或考场后,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
(4)面试开始时,应试者只能报告面试序号,不得介绍姓名等其他事项。
(5)答案写在专用稿纸上,不能写在试卷上。
2.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候考室和备课室的工作人员,对应试者要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护秩序。
(2)考场门口的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面试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场安全、安静。
(3)计时员要准确计时,确保应试者备考、考试时长均等;计分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细致,准确无误记录、计算面试成绩;核分员要认真审核面试成绩,确保记分、统分准确无误。
3.面试评委必须遵守以下工作规则
(1)面试时,以主任评委为主对应试者宣布试题和提问。评委成员不能对应试者的言谈举止表现出好恶之情,以便应试者的水平正常发挥。
(2)评委成员要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的要求及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打分,不得徇私舞弊。
(3)面试过程中,评委成员要有效利用时间,紧张有序地工作,单个岗位面试未结束不得离开面试场所,集中精力搞好面试评判工作。
(4)面试评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以每位应试者机会均等、公平竞争。
4.旁听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场内议论、喧哗和走动。
5.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面试各项规章制度,违者要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6月26日
原标题: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ndgzy.com/index/article/13/1064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