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招3人】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行政学院、东莞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和事业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职能。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校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共招聘3人,详见《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与职位条件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证书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7.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25日。
(二)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公开发表论文或理论文章、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到我校(院)电子邮箱dgdx2008@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JS1+张山”。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和还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资格初审
我校(院)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东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主页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