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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招3人】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四川省扩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名额详见《2019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其中:报考人员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实践工作经历;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实践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9年8月2日,在事业单位、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实践操作的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2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18:00,报名网站为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招聘专网(http://ops.msvtc.net:51191/rsApplicant/form.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日至8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14日17:00前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行政楼306,电话:028-38282696)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外地考生发放准考证电子扫描件,在笔试考试前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换取准考证原件)。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折算比例为5:5。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主要考核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职业教育教学业务知识等。面试主要通过现场操作,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

(一)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告。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职业教育业务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 8月24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卷面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2019年 8月下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行政楼306,电话:028-38282696)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8月1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行政楼306,电话:028-38282696)。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眉山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折合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折合成绩=(职业教育业务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X50%。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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