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广西百色学院人才招聘公告【招270人】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9年8月公开招聘教职工270人。教学岗位230个,行政岗位20个,辅导员岗位7个,教学秘书岗位10个,教辅岗位3个(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医生类的教辅岗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百色学院2019年8月人才需求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遵循“公平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提交应聘材料时间、面试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8月11日。
2.面试时间:初步预定于2019年8月中下旬,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日期请及时关注百色学院网站主页(www.bsuc.cn)的“通知公告栏”。
(注:博士研究生的应聘时间不受限,由需求单位灵活安排面试)
3.报名方式: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对应的需求单位电子邮箱(具体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应聘材料投递后,应聘人员应及时电话确认需求单位是否收到应聘材料。
(注:1.应聘人员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2.应聘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对应的需求单位邮箱,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2019年8月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含工作简介和学习履历,学习履历从高中开始)。属已婚人士则须附配偶、子女等家庭基本情况。
2.《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名册表》、《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意向书》和《百色学院岗位应聘报名表》(硕士研究生及以下人员填写)。
3.《百色学院引进人才名册表》、《百色学院公开招聘应聘意向书》、《百色学院岗位应聘报名表》、《百色市人才引进申报表》和《百色学院引进人才家庭情况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填写)。
4.个人学历证明材料及其他自荐材料。包括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正反面复印件),(专科或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网上查询证明等,各类资格或职称证书,获得成果相关证明,以及在校期间学习表现、社会实践、获奖情况,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参与或完成的科研项目的材料等。(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的就业推荐书)
5.毕业于港澳台地区的大学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港澳台籍应聘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具有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资格及要求,由学校人事处及需求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19年8月中下旬在百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专业测试
学校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后,艺术类、体育类、财会类、医生类及其他因工作性质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由需求单位自行组织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200分制)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制)和面试成绩(100分制)的总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够进入后面的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试讲和答辩两大部分构成。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计分。
1.教学岗位的面试内容包括试教、答辩两部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够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1)试教。“试教”的内容为应聘人员应聘岗位及学科专业相关知识,由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并结合本人的专业自行准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试教时间15分钟(可带教案),试教以传统板书形式进行,不使用ppt。
(2)答辩。“答辩”为应聘人员针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答辩时间5分钟。
2.非教学岗位(行政岗、辅导员岗、教学秘书岗、教辅岗)的面试形式为答辩。应聘人员直接进入答辩环节,不需要试教。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够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答辩”为应聘人员针对考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匹配性、举止仪表等。答辩时间10分钟。
特别说明: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低于14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够进入下一个应聘环节。
(注: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形式按需求单位要求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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