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环县幼儿园等县城学校招聘专任教师公告【招59人】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环县幼儿园等县城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9名。其中:环县幼儿园3人,环县南关幼儿园17人,环县北关幼儿园3人,环县老城实验幼儿园3人,环县宋塔幼儿园10人,环县思源实验学校12人,环县环城小学2人,环县南关小学6人,环县红星小学3人。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基层学校的正式教师(不含代课教师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基层学校工作年限满5年(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4.报考初中岗位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教师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师、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符合招聘计划表中所列各岗位的工作年限和其他报考条件要求(专业条件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准)。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招聘等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及条件、招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
2.报名地点:环县教育局(307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申请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现场报名。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填写规范、真实、全面。每名报考人员只许报考一个岗位,参与招聘报名的人数分别不得超过本乡镇初中、中心小学、幼儿园、农村小学教职工总数的20%,如参与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教职工总数20%以上,则按工龄长短排序,优先允许工龄较长人员报名。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即可开考;报考其他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加分
对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经核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结果于2019年8月9日公布,公示期为3天,期满后无异议的,加分结果直接计入总分。
1.报考教师一家有3人(父母、子女、儿媳及报考教师配偶、兄弟姐妹,姐妹须为未婚且在同一户口本上)及以上在基层学校任教且工作扎实、社会影响较好的,总成绩加0.5分。家庭成员在县外基层学校任教的,经调查属实的予以加分;
2.2016年以来,获得省委、省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0.8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0.6分;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奖者总成绩加0.5分;获得乡镇党委、政府综合奖或者中学校级奖者总成绩加0.4分;获得省市县级单项奖者降低一个级别加分。获奖等次加分按加分条件只加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3. 2016年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方面论文者总成绩加0.4分。刊物级别认定参照《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文件执行;
4. 2016年以来,初中教师所在学校学业检测成绩位居全县前五名者总成绩加0.8分;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学业检测成绩位居全乡前三名者总成绩加0.6分;
5.在基层工作满10年(2009年9月30日以前)及以上者总成绩加0.5分;
6.残疾教师总成绩加1分(须持残疾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