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9人】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按各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二)面试
根据今年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对所有招聘岗位实行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分类面试的办法,分别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1、综合类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2、卫生类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3、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按招聘岗位从德城区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一份完整教案,进行说课。
4、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德城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要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面试或专业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情况,以网上公示的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七、其他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534-2671798
区教育局 0534-2100810
区卫计局 0534-2181665
监督电话:0534-2671826
此公告由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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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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