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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9时至11时。

3.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5.成绩查询:2019年9月16日,可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自行查询。

6.政策加分: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23日8时至16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楼C区(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联系电话:0431-85821186),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政府征兵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19年8月30日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7.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先报考后审查的原则,资格审查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并通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招聘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2019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

(三)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5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5比例的,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5(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的方式方法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并通知。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拟聘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排序后,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对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排序后依次递补。

(三)2019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19年的,可视为2019年毕业生)。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如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

(二)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低、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19年8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到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1567号诺睿德商务广场B9栋12楼1211室(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信息管理科,电话0431-81130611),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jingyue.gov.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821186(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1-81130611(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仲裁及监督电话:0431-84532382(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点击下载>>>

2019年长春市净月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8月10日

原标题:2019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1号)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1908/t20190810_195165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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