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公告【招10人】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合格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者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若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在考察期结束前由本人负责予以解除,并提供相关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并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后,办理事业单位手续,各种待遇按洛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与我院签订连续服务满6年(包括试用期)的聘任协议,中途违约者,按协议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有关事宜将及时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lyvtc.net)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全过程监督,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本公告解释权归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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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准考证.docx
原标题: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lypt.edu.cn/home/index/news/id/547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