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成都市龙泉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绩均相同,由卫健、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下同)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结束后在用人单位服务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单位。
十、待遇及户口
(一)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之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十一、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28-69928683(区卫健局组织人事科)
028-84866075(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纪检监督电话:028-69928682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
原标题:2019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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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