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娄底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招14人】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确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受检人自理。
4、体检不合格的处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对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如果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或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
(一)受纪律处分在处内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的;
(五)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七)有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娄底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及院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录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先进入医院试用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工 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相关管理办法发放。
咨询电话: 0738-8762569(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8-8786296 (院纪委)
点击下载>>>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8月26日
原标题:娄底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dfybjy.com/news_show.asp?id=2944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