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昌吉学院招聘同职级辅导员公告【招10人】
昌吉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辅导员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人员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达到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名时请提供证书;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9月1日后出生。
8、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已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
9、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的不得报考;
10、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待遇问题
同职级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学院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一)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均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在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考勤管理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昌吉学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公告发布时间为7天: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昌吉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6日
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下午4:30-6:30
(3)报名地点与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明德楼一楼多功能厅(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52路、53路公交车即到)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韩老师 0994-2323509
(4)报名携带材料: a.《昌吉学院2019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详见附件二);b.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d.民考民或双语班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e.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等机构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f.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g. 《昌吉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辅导员资格审查基本信息表》电子版(U盘拷贝现场审核录入)与版一份(详见附件三);
(5)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资格审查: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授权各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学历、专业、应聘资格基本条件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