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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奉节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86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奉节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

6.符合《岗位一览表》中的招聘条件要求;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其他要求:

1.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含辞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正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近3年参加奉节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聘用后未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县级卫生健康委核实、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否则不得报考;

5.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时间及地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各考生于2019年9月16日至9月17日携带资料前往奉节县少陵路328号(奉节县卫生健康委)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1)《奉节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2)身份证或社保卡;(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的“工作经历”部分(见附件4,考察时将结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核实);(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的“同意报考事项”部分(见附件4,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意见考察前提供);(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资格初审:由奉节县卫生健康委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4.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9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于9月19日17:00前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fj.gov.cn/zwgk/690/,下同)“公示公开”栏公布。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3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70%),专业科目测试分岗位确定(具体科目及内容见《一览表》)。

《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大纲以2019年4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4.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2019年9月23日15:00后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且该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不含递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名额,该考生方可进行面试。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卫健委共同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奉节县人民政府网。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分值100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当天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开”栏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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