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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青海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4人】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玉树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玉树州、本县。

1.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受地域(户籍)限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青海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本省院校毕业生、本省生源、在青海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青海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3.玉树州范围招聘的岗位,需具有玉树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玉树州生源、在玉树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玉树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玉树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4.面向本县(市)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县(市)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或在本县(市)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市)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县(市)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在我省和玉树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报考。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全部采取考试聘用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康巴语”口语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每位考生只限报1个岗位,报考者必须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必须提供和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材料,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6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12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至28日24时。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玉树州政府网(www.yushuzhou.gov.cn)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考生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工作。

(二)1.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2.符合加分条件的其他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报名通过后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日到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加分登记。逾期未到现场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确认工作由州人社局与相关部门主动对接,以函件等方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康巴语”口语测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此次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并缴费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14:30,在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考此次中小学教师需懂“康巴语”的岗位,考生在报名并缴费通过后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14:30,在玉树州第二民族高级中学进行“康巴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报考中小学和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康巴语”测试不合格者可改报“玉树地区”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不和未参加测试的做退费处理。测试由5名考官组成,主要测试考生“康巴语”口语是否标准并与考官进行交流。

五、笔试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别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少数民族语言类(藏医学))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门分值15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和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笔试科目详见岗位计划表。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藏语文教师岗位、医疗卫生藏医学岗位、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藏医学岗位考生笔试时必须用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其他所有岗位考生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5.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6.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笔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中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中出现的不合格及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只递补一次)。

2.进入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七、面试方式

1.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音乐、美术、体育以讲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数学、化学、物理和生物(含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数学和物理)以讲课(解题)方式进行;报考中小学教师其它岗位(含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语文)以讲课方式进行;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舞蹈教师岗位以讲课、专业素养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报考玉树州职业技术其它岗位以讲课和专业素养答辩方式进行。

2.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此次招聘面试分值为100分。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医疗卫生及其它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对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进行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体检费按医院规定收取,自行体检者无效。

考察(政审)时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察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九、公示聘用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康巴语口语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玉树州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名额空缺的,则从达到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州人社局和州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严格实行聘用制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素质;

(5)年龄条件: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临聘教师和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的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内的;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5)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

(6)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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