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滁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调教研员公告【招3人】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的推进作用,切实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全面滁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教学”的质量和层次,更好地为学校和教师的发展服务,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调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便于工作开展,市教体局、市人社局联合成立滁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选调工作,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四、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教研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五、选调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公办中小学校和教研机构中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
六、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具有三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1.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
2.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在相对应学段从事本学科教学教研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小学语文教研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4.熟悉岗位所列学科相应学段的各年级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成果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综合类表彰;
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等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教研员选调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9日(含)后出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务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报考拟选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