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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通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及引进人才医疗岗公告【招10人】

根据《2019年通城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方案》(隽人社文〔2019〕3号),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共98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29人,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69人。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见《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和《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

通城县人社局一楼(通城县隽水大道332号)。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到报名地点报名。

2、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的,须提供报考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报考人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4、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工作经历及“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5日。

5、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10月25 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6、关于工作经历: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相关岗位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条件者填写《2019年通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3),符合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条件者填写《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4)。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国通城网(www.zgtc.gov.cn)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2、报考人需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考人于笔试前3天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通城县隽水寄宿小学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知识(7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其中,报考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引进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引进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2019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县人社局备案。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该类考生需提交服务期满证件。“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项目”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考生参加笔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它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中说明。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中国通城网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经过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按照笔试开考比例的处理办法,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即面试分数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具有博士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为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40%+面试成绩×60%;其中“三项目”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40%+面试成绩×60%。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

4、面试成绩高的;

5、学历层次高的;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两个月内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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