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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重庆渝中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2人】

(三)面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岗位(附件3)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渝中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民政局社区治理与区划地名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5栋1楼),咨询电话:68580186。

3.报名所需资料

所在街道(部门)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渝中区2019年面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6);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党组织任命书、居委会主任或委员当选证、补选结果报告、表彰奖励证书、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复印件需经所在街道(部门)签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 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笔试报名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

5.准考证领取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的重要凭据,请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补发。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程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2.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附件2):面试。

3.面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岗位(附件3):笔试、面试。

(二)开考比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附件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

面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岗位(附件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重庆市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

(三)笔试

各类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或《党务知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附件3。

具体考试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7、附件8。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27日(周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名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登陆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首页自行及时查询考试相关事项。要求复查笔试成绩者,需在成绩公示后两个工作日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填报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4)考生报名信息表;(5)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6)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事项》(附件9),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0月13日,且按照“对年对月”(如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10);(8)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说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面试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其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人才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附件2)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

考核招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数为7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可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在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的匹配性,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3.面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岗位(附件3)

面试由渝中区委组织部、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开展。按1:3的比例,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的面试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面试之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注意事项

本次所有形式的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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