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公告【招47人】
(四)面试要求
1.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每透露一项个人信息扣3分处理。
2.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照顾加分
1.按照《北流市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通过国家卫健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医、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医、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5)曾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2.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提供加分材料的不给予加分。
七、 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下列条件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按面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2)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职称高者确定为人选。
(3)职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普通高校全日制优先)确定为人选。
(4) 职称、学历均相同时,以在基层医疗机构有从业经历,服务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5)以上办法都无法确定人选时,以取得职称或执业资格时间长者确定为人选。
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考察时必须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等情况。考察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察材料并签名。考察小组应在考察材料中对考察对象作出、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察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要向考察对象反馈考察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察复核。
八、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及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0899(北流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00792 (北流市纪委派驻北流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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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9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报名表
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 2019年北流市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yulin.gov.cn/yulinshirenliziyhshbzj/tszl/rsrc/sydwzk/72574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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