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椒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4人】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jj.gov.cn/col/col1313378/index.html)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起三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卫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两次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将予以解聘。卫健系统单位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
椒江区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十一、注意事项
(一)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9年9月27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
年9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19年9月27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19年9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户籍也可以生源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截至2019年9月27日及之后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椒江区人力社保局反映(电话:0576-8883016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jj.gov.cn/col/col1313378/index.html)网站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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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9月27日
原标题:2019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件来源:http://www.jj.gov.cn/art/2019/9/27/art_1326250_38494391.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