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委员会选调1名行政编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绍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经发办安全生产工作。
二、选调范围
绍兴市户籍的行政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品行端正。
2.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
5. 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
1.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4月23日。需提供的资料: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相关荣誉、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的有效证明。联系电话:88012349,联系人:谭可,报名地点:灵芝镇党政办(小观村原越大衬布)201办公室。
2. 资格审查、量化考核。由灵芝镇进行资格审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对应试人员的工作业绩、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等进行综合量化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取消选调计划。
3. 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人员能力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了解。根据量化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灵芝镇组织入围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5.组织考察。按照职位要求由灵芝镇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6. 讨论决定。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灵芝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
7. 任前公示。实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为3天。
8. 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