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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4人】

为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我县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依据哈尔滨市编委办、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黑卫家庭规发〔2018〕38号文件的通知》(黑卫函〔2019〕308号)精神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19〕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按照全市统一计划安排,2019年我县计划招聘4人。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省内、外具有高等院校统招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为全科医学、影像(医学影像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

三、招聘原则和基本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聘用的原则。

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含)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组织公开招聘

1、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根据《关于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黑卫家庭规发[2018]7号),应聘人员须到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0451-56058911。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019年巴彦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在公告网站下载填写),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档案存放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和报名条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4张2寸蓝底近期免冠证件照。

应聘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详细阅读《诚信声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报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

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具有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或经过培训取得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执行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或具有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培训取得中医全科医学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并执业注册为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人员,均视为合格的全科医生。合格的全科医生在符合招聘条件且报名人员不超出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前提下,可直接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如报名人员超出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按报名顺序超出的人员,可选择余下招聘岗位报名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经县资格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卫健委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县卫健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面试,并择优聘用。

3、考试与确定体检人员

复审合格参加面试的考生,县卫健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岗位依面试分数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面试分数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占70分,综合素质占3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符合直接聘用和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5、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6、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分别在哈尔滨市卫健委、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卫健局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收入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4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单位所在的行政区,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纳制管理。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不纳制管理,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如本人同意可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续聘人员协商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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