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①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二份(表格从金东区人才网下载),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其中二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当场缴纳报名费80元。
③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④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年限、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4、注意事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40%+实绩考核×30%+面试成绩×3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科目和时间。笔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由区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合格分为1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
①区新闻传媒中心岗位笔试试卷为社会科学专技类 (B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B类)》(满分150分)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满分150分)
②其他岗位笔试试卷为综合管理类(A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A类)》(满分150分)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满分150分)
本次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量化积分考核评价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考核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
3、面试。按笔试成绩折合分(其中大学生村官加量化积分考核评价折合分)从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15年6月2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