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招5人】
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一)学校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二)拟聘用人选至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三级甲等医院重新体检。
(三)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四)在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八、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论何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二)应聘者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试后,在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三)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2.监督反映:
电话:0411-84729225
邮箱:dlmuj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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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19年10月22日
原标题: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19年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文件来源:https://www.dlmu.edu.cn/info/1092/14560.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