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招45人】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徐州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徐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徐州市教育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分时分站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807875、83738015(徐州市教育局人事处)
市纪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组电话:138134775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电话:8373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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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2日
原标题:2020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件来源:http://jyj.xz.gov.cn/info/1058/36486.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