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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9人】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5月28日-29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1112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于5月21日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卫生系统医护类专业招聘岗位的,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20分。报考其它专业招聘岗位的,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命题参考普通高等院校现行相应层次教材,包括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合计成绩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科目详见《2015年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2日内,携带相关证件等,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专业面试

报考电视台招聘岗位的参加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分为面试和镜试。

面试内容:稿件播报、模拟主持、才艺展示;镜试内容:新闻播音。

专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占60分,镜试占40分。通过评委现场观看和屏幕观看,按应试者形象气质、音色音准、播音技巧、应变能力、才艺情况等方面进行分轮综合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为确保人员素质,专业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报考电视台招聘岗位的,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比例初次合成)与专业面试成绩3:7比例合成为总成绩。报考其它招聘岗位的,应试人员总成绩按《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6比例合成为总成绩。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陆续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同分,报考电视台招聘岗位的,以专业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面试镜试有效得分高低确定排序。报考其它招聘岗位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并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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