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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公告【招13人】

八、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科研获奖情况、学历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轮面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二)体检内容及标准

体检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三)体检要求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1个月之内。1个月后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应按时报到,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咨询电话:023-49578588联系人:徐老师、王老师

本简章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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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9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5.同意(诚信)报考事项.doc

原标题: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批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10-31/52414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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