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
400-900-8885

2024年福建三明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24年三明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专技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并自愿从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八级及以上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和签订聘用合同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sm.gov.cn/)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m.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三明市住建局人事科(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13楼人事科),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电话:0598-8592082。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①2024年三明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③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

⑤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住建局人事科负责,审核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20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

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选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岗位选聘人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体检人选超过选聘人数时,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选聘岗位若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三明市住建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查阅核实人事档案中本人填报信息真实性。

3.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将在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sm.gov.cn/)向社会发布,在三明市住建局、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材料,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审查档案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住建局人事科(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598-8592082。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三明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59824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住建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附件:1.2024年三明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三明市住建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zjj.sm.gov.cn/xxgk/tzgg/202408/t20240809_2049922.htm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江南(jn)网页版,登录入口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