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河池市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通告(第一批)
为做好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公务员职位(含第二批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1.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2.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个享受艰苦边远津贴政策县,以及自治区或市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紧缺职位(指政府部门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船员以及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3.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参加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选调生职位(含第二批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莫庆录等1850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确定韦建设等102名考生为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25日15:00至29日18:00。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1. 面试资格审查报送材料内容
(1)公务员职位考生须报送的材料如下: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配送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此外,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录“生产一线”人员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和党建组织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村(社区)“两委”成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2)选调生职位考生须报送的材料:
属国内高等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
属国(境)外高等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