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榕江县事业单位吸收引进2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1〕4号)、《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党办发〔2012〕20号)、《黔东南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黔东南党办发〔2013〕26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 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榕江县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智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详情见附表《榕江县2015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表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9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 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5、黔东南州外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报考报名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参加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7、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8、未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9、有违法生育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榕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jiang.gov.cn/)。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1、报名地点: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政府四楼)。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要求
报名考生根据本《 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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