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漳平市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招聘16人公告
为充实我市民政队伍力量,完善基层民政服务体系,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十三”期间购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民人〔2016〕5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十三五”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市乡镇(街道)购买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6名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招考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与数量
岗位名称: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
岗位总数:16个,全市各乡镇(街道)各1个。
二、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其他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三、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漳平市户籍人口;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电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⑵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⑶在党纪政纪处间内的;
⑷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⑸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在聘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含五险一金(按最低标准缴交),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的劳保福利待遇。经费来源主要由省级补助,不足部分由用人乡镇(街道)承担。
四、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 19~21日周二至周四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漳平市民政局人秘股(三楼),联系人:林颖瑗,联系电话:0597-7532402。
3.应提供的证件: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已就业或已签定就业协议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党员的须由所在党支部出具无违纪证明。有社区工作经验(指在市民政局、乡镇街道民政办或社区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