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丹东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前资
2013年我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现就我市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我省2013年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详见附件)。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3年5月14日
上 午:8:30-11:30
下 午:13:00-17:00
地 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
具体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月亮岛向浪头方向1公里)
三、审查内容
考生须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等。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如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须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所在院校盖章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应届毕业生证明》(表样附后)。
4.2011年、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11年和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表样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