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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白河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招19人】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安康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安办发[2015]13号)精神,结合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急需紧缺人才实际,按照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原则,公开招聘19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7年招聘高层次人才19名(岗位情况详见《白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1981年5月2日至1999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业务能力。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4、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以及所在职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特岗教师、振兴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白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3、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各留一份复印件存档。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二寸照片4张,同时填写《白河县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白河县教育体育局联合进行。报名人员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对合格人员,由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多选视为无效。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在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工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时间另行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定性考察的方式,作“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依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白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再次进行审查,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拟聘用人员凭《核准单》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可登陆白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招聘的有关通知以白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浏览网站信息,错过时机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轻信有关培训广告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原标题:白河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白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2017年白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白河县2017年度高层次

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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