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公告【招5人】
根据工作需要,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年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和工作时间(工龄)截止时间为网上注册报名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四)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单位所在地有服务年限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七)近三年在原单位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
(八)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三、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请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调所设条件选择部门(单位)及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4日—9日
按公布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职位计划取消的,通知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1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