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选聘公告【招11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2017年度增人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为石龙镇畜牧兽医站等10个单位公开选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其中:职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选聘名额、职位等详见《2017年上半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职位表》)。
三、选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
各级机关(均不含巴南区)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各级事业单位(均不含巴南区)在编在岗且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拟任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选聘职位表》;选聘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工作经历、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5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以及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现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单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分类别分职位进行。
1.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cqbnhrss.gov.cn)或巴南人才网(www.cqbnrc.com)等相关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1寸近期登记照1张(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4日9:00至2017年5月15日24: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