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阜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农经人员公告【招23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农经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阜宁县部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省、市选派到我县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不受限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313室,上海路158号)
联 系 人:李玲玲
联系电话:0515-87386412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阜宁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农经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⑥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③-⑥材料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考试、资格复审或递补等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