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选调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根据工作需要,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拟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选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
(一)选调计划
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6人,其中市委巡查办9人、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7人。详见《乌兰察布市委巡察办和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和驻市条管单位)在编、在岗的普通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品行端正,群众认可度高;
3.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年龄在35周岁(1982年5月31 日后出生的)以下,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5年(包含试用期),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5月31日);
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选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审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同等条件下,有党务工作、执纪审查、组织人事、审计会计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者规定服务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