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晋中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晋中市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对象
报考2017年度晋中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不含法医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录计划5倍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相同,则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星期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全部于8时前集中。
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文体中心(太原市和平北路237号,兴华街与和平北路十字路口西北角)
考生8时整从万柏林文体中心南门入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顺序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按照规定,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见附件2、3)。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3.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自备防晒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
体能测评咨询电话: 0354-3075046
0354-3075640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非公安职位的考生,从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非公安系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公安系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体能测评当日在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7日-28日(见附件4)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507、509、511室(晋中市榆次区龙湖街141号)。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