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7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等6个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7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东城养护所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黄埔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
(二)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挂洛溪战备渡口所牌子)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番禺区、南沙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负责洛溪战备渡口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三)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
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北城养护所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承担白云区范围内市管公路和有关交通设施的具体养护工作。
(四)广州市东城公路路政管理所(广州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所)
广州市东城公路路政管理所(广州市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所) 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财政核拨正科级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及黄埔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五)广州市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
广州市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财政核拨正科级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番禺区、南沙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广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
广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财政核拨正科级行政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白云区范围内的市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等详见《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详见附件2);
9、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