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监察局考调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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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广安区公开考调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区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4名,区纪委监察局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公务员职位在全区公务员中考调(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职位在全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中考调。
三、考调条件
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的需具有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干部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敢于担当,群众公认,愿意遵守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六项“公开承诺”内容;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考核以来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5年1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月6日-2月17日(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