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伊犁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4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学校扎根边疆75载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防巩固提供了智力支撑和人才,特别是为边疆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被誉为“天山脚下人才摇篮 伊犁河畔教育名校”。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占地总面积85.2公顷(1278亩),设有18个学院,现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
二、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八)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九)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8月23日(含)后出生;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须与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现役军人、2024年9月30日前无法毕业授予学位的在读研究生。
3.已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原标题:伊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lnu.edu.cn/info/1058/126683.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