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湖南常德市澧县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我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澧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澧县中医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08:00-9月30日23:00;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县区(市)教育(体)局。(由于澧县暂没有高校,申请地类型不需要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应该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不是澧县户籍取得澧县居住证的选择“居住地”。)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应选择“澧县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澧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请注意下列细节:
(1)可以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
(3)“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核对,以免有误。
(4)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5)学历证书为毕业证书。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学历。
(6)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2.体格检查
体检地点:澧县中医医院。
体检费用:申请人自理。
其他说明:《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当年的体检结果有效。请申请人在网报时间段内自行到澧县中医院体检,体检表留在体检医院。
3.材料确认(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澧县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县教育局窗口。(C14号)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用于核实民族信息)。无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湖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核实原件、交复印件)。无澧县户口或居住证的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③一张3X4cm尺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身份证号码、姓名。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材料。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⑥澧县中医医院出具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贴好与网上申报一致的照片。体检完成后,体检表留在医院)。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材料。)
请注意:
(1)申请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出一份本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带到现场认定。(该申请表只用于信息核对,最终生成教师资格证号码的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
(2)申请人进行现场材料确认时,请遵守现场纪律,排队完成现场材料确认。
4.证书颁发
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会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申请人一般通过配送方式免费领取资格证书。也可以现场领取资格证书,现场领取资格证书地址:澧县行政中心5号楼二楼县教育局窗口。(C14号)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如因其他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的说明。申请人需持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证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补表用)、身份证、一张3X4cm尺寸照片、两张2寸照片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申请办理。
澧县教育局
2024年9月13日
原标题:澧县教育局关于澧县2024年下半年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i-xian.gov.cn/xwzx/gsgg/content_99673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