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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将龙沙区开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龙沙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 具有龙沙区户籍;

2.持有龙沙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龙沙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4.驻龙沙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港澳台居民在龙沙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5.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6.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参加龙沙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1. 网报时间为:9月25日9:00至10月12日17:00。

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3.信息确认无误后签署《个人承诺书》,正楷字体签字,字迹要清晰,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

5.信息(含电子照片)提交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报人要经常关注申报系统。认定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申报人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6日9:00至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府四楼教育局437室(会议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在现场确认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3)证书粘贴用的照片:与网报电子照片同底板的免冠正面一寸(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背面注明资格种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体检合格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2,1张A4纸正反双面打印),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黑部队。

(8)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各认定机构进行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体检地点:齐齐哈尔市第二机床厂医院(二厂医院)。

详细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路民益街1号,乘5路、9路、12路、27路公交车可到达二厂医院。

具体事宜登录2024年龙沙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 706628085 咨询。

(三)教师资格审核

认定机构于2024年12月27日前对下半年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关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QQ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尽快存入个人档案。

四、 其他事项

1.敬请申请人加入2024年龙沙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 706628085 ,听从群里统一安排,合理有序到现场确认。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内通知,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和到现场确认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3.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4.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龙沙区教育认定机构不支持配送的方式发放证书。具体领取日期、地点和办法在QQ群发布。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2-2331404。

点击查看>>>

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龙沙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8日

原标题:龙沙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qhrlsq.gov.cn/lsq/c100237/202409/c02_496827.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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