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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宝安区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宝安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特区居住证》且住在宝安的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四)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人员;

(五)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六)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需提供原件)。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经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与考试合格证明面试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二)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

1.选择认定机构

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根据户籍、居住、就读、驻地等所在地选择“宝安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2.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规定时间的每天9:00-11:30,14:00-17:30。

3.现场确认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宝安区罗田路与宝安大道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

4.现场确认预约方式

下载安装“i深圳”APP关注并认证→【生活在】→【宝安区】→【预约办事】→【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在线预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

(三)现场材料审核

1.身份证明

(1)宝安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须同时提供个人信息页原件。或在“粤省事”App或小程序“数字空间”中调取证件电子凭证。

(2)非深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依次点击“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交由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扫码核验。

(3)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查)或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以学籍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须提交本人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证。在读研究生以其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无需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申请人应在认定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方式见附件2。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3)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深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六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2)。体检表须双面打印,且粘贴的照片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上传及现场提交的照片一致。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宝安区教育局认定机构会同公安机关核查本区所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区教育局将函件交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加盖公章,后续市教育局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申请人凭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5)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省教育厅反馈的核查结果作为最终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

6.照片

申请人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时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将作为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照片。申请人应在照片背面写上报名号、学科和姓名等重要信息。

照片应按系统要求上传证件照,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自拍照等,不得进行软件美化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且申请人拒不处理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7.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认定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即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的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以便认定机构核实师范生身份。按照相关规定,该类师范生如果已经以师范生身份免试申请获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如需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不再适用免试认定,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存疑的师范生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函查申请人师范生身份和毕业成绩表是否真实有效。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其他

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6)统一用A4纸打印后张贴至档案袋正面。申请人将认定材料按封面材料的顺序装进档案袋。

申请人应在系统的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在认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申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2.不可以委托他人或机构代办。

3.初中、小学和幼儿园认定结果公告将于11月22日前在“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gov.cn/jyj/)通知公告上发布;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认定结果公告由深圳市教育局发布。

4.证书领取方式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选择,选择“配送”的邮费到付,因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接收的责任自负;选择“现场领取”的在发证时不能更改为“配送”。证书发放时间以“宝安区教育局”(官网)发布的《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为准。

5.因怀孕暂不能做“胸透”项目的,可以在2年内补做,带上“胸透”体检合格结果单到现场领取证书。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档案资料,与《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放,申请人收到后应及时存入个人档案,遗失后果自负。

点击查看>>>附件1-7

1: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纸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版)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6: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7:档案袋样本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4日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aoan.gov.cn/bajyj/gkmlpt/content/11/11568/post_1156833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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