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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息烽县选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为加强息烽县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和《息烽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息烽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20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息烽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周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职):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周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截至2024年10月12日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村(社区)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漏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0.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报名地点:息烽县永阳街道(息烽县永阳街道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

4.报名费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5.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息烽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考试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材料,此证明材料只能作为报名使用,不能作为进入笔试、面试考场等选聘环节的依据)、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标准彩色证件照片5张。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及居民户口簿。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连续1周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书面证明。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文件或表彰证书。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填写《息烽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岗位一览表》《报名信息表》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报名信息与在笔试、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须书面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信息和隐瞒事实不报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考生)自负。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由永阳街道具体负责。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选聘简章》《岗位一览表》,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对选聘岗位报名情况进行公布。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点:息烽县永阳街道(息烽县永阳街道希望社区虎城大道中段21号)。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超时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招考。

《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选聘考试从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所需证件而影响考试或其他选聘环节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科目:《社会工作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钢笔)、软橡皮,严禁将各类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详见《笔试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查分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二)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工作人员审查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息烽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行计算。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考察政审

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需重新组织面试后,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选聘单位所属街道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政审工作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新入职人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薪酬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永阳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按息烽县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经费。本次选聘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予以。

(三)本次选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公开选聘岗位都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大于或等于选聘计划数的,即可开考;少于选聘计划数的予以调整。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布。

(五)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六)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七)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选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

(八)本《选聘简章》解释权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九)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选聘信息公告,凡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自负。

(十)本次选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委社工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72134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附件:1:息烽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2:息烽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及考试承诺书(信息表及考试承诺书双面打印后用手工填写)

2024年9月26日

原标题:息烽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feng.gov.cn/zfxxgk/fdzdgknr/zdmsxx/rsxx/202409/t20240926_8575994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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