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昌吉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71人)
为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函〔2024〕34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昌吉州组织实施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本次公开招聘共计71个岗位7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度昌吉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符合以下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进行报考: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参加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0日(含)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涉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日(2024年10月10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10:00-19:00周六、周日不休息,下同)。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及笔试类别(中医临床类、西医临床类),并于10月18日19:00前,携带2份《昌吉州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信网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到报考单位所在的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址详见附件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考生须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除提供上述的相关印证资料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材料: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服务证;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明书或地(州)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人员,须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原标题:昌吉州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js.gov.cn/xwzx/tzgg/937630.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