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三明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灵地镇拟公开招聘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清流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内(在1989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身心健康;
5.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
6.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7.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核程序协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失信人员。
三、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①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②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③《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岗位报名登记表》)交至灵地镇党政办。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5日。
报名地点:清流县灵地镇群英街237号灵地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党政办。
联系电话:0598-5451002.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5个程序。
(一)资格审查
镇纪委、灵地派出所、灵地司法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协审。经审查合格的,方准予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选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灵地镇党委、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
(五)聘用
1.此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被录取后,按有关规定与清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合同的,劳动关系自行解除。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清人社〔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
中共清流县灵地镇委员会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原标题:灵地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r-f9r9vdgVGiSYELE7Uow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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