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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报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及所属基层检察院相关职位并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二)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哈尔滨市道里区职工南街88号,道里区人民医院对面)。

二、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报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的考生(部门代码300042)。

2.报考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考生(部门代码300043)

3.报考牡丹江铁路运输检察院的考生(部门代码300044)。

4.达到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

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结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人选资格确认(例如:招录职位计划招1人,则“职位拟排名”在前3名的考生纳入面试资格确认范围)。

(二)资格确认方式

面试资格确认采用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按相应职位笔试“折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考生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当场返还本人,复印件交审核工作人员留存归档。

1.笔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

3.按照报考职位对学历、专业的要求,提供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统招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6.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1)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岗位的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7.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若考生报名时为社会在职人员,但资格确认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工作关系,可提供证明考生已离职或处于待业状态的相关佐证。例如,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已办结的辞职辞退手续等。

8.招考对象要求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9.职位限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加盖市地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省、市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0.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11.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出具书面声明(附件4),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拒不提供的,由2名工作人员做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资格确认的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主要信息不实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情况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及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三)考生阅读此通知后,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请于4月7日15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代码+确认参加黑龙江铁路检察机关面试资格确认”。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电子邮箱:tielujiancha@163.com。

(四)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7日15时前发送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代码+放弃面试资格”,同时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4),经本人手写签名捺印后,将声明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tielujiancha@163.com邮箱。于4月8日之前将声明材料配送至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配送地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铁路分院政治部(哈尔滨市道里区职工南街88号)。

(五)报考者应严格履行报考承诺,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录计划、报考指南等资料,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对存在违反诚信原则、虚构事实骗取报考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扰乱考录秩序者,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

联系电话:0451-86467896

咨询时间:9:00-11:00,14:00-17:00

附件1: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样式).doc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检察院铁路分院及所属基层院).docx

附件3: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2025年4月2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及所属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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