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南文昌市属镇用、镇属村用专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9人】
(四)预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和招聘岗位数,按照考生的考核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文昌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考察
由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内,如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是否从同一岗位人员中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聘用岗位的,不再递补;递补的人员不再公示。
4.由市卫健委向市委编委申请审批人员聘用和手续,市委编委审批后,市委编委办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市人社局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所聘人员列入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管理,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5.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终止聘用合同。
六、人员管理
(一)与市直医疗机构签订合同的转正人员,由市卫健委统筹安排到基层卫生院服务3年。与基层卫生院签订合同的转正人员,由市卫健委统筹安排到村卫生室服务3年。服务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录用的人员在5年内,不得申请流动,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下基层服务期间,也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三)录用的人员,须服从市卫健委对工作单位的安排和调整。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录用的人员,下基层服务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应服从院方对岗位的安排及调剂。
七、招聘工作纪律
(一)考核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律取消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0898-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
八、本方案由文昌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3230838、0898-36382885。
网站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接听时间:工作日早上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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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原标题:文昌市“市属镇用”“镇属村用”专项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enchang.hainan.gov.cn/wenchang/0400/202003/38c89507e92341149c0a2192b8789e1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