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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招34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20000多人。

学校坚持“教师为本、人才优先”的理念,着力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进六大培育工程,以“四有”为标准打造一支具备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水平双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81人,“双师型”教师占90%以上,博士占16%,高级职称占38.2%,国家教学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教学3人,省专业带头人29人,省市人才培养项目43人次,省技术能手7人;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省市协同创新中心和技师工作室11家,获评宁波市服务人才先进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详见附件)

注:国家“万人计划”教学招聘专业和学历(学位)皆不限。职称、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优惠政策:

1、学院根据宁波市相关政策,符合宁波市“顶尖人才”引进条件的,给予800万元安家补助;符合宁波市“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符合“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分别给予15万-100万的安家补助,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住房的,再分别给予实际购房总额20%,60万的购房补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等特殊人才,购房补贴可面议。

2、博士工作第一年年薪20万(含公积金),第二年年薪22万;教授年薪24-27万。特殊人才采用协议制年薪。

3、学院对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和特别人才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费:工科类6 万;理科类4万;文科类3 万。特殊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科研面议。

4、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可租住学院人才公寓(廉租房)一套,廉租房按相关政策最长可租住6年。

5、学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协助联系其配偶的工作;根据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协助解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和专任教师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

(2)高技能人才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16:00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 ,在“电子公告栏”点击“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并下载公告中的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nbpt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复印件;(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群带头人、专业带头人、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岗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高技能人才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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