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招34人】
3、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高技能人才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我校学院部系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联系电话:0574-86891327(胡老师),86891361(姜老师),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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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3月26日
原标题:2020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3/26/art_18843_4068139.html
(责任编辑:李明)